党员干部要养成“自觉的纪律”

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,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,要引导党员、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。”党的纪律是带强制性、约束性的,但它又必须是建立在自觉性上面。因此,党员干部要养成“自觉的纪律”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

党员干部不当“矩外人”。每一名党员面向党旗宣过誓,对党作出了遵规守纪的郑重承诺,无论走到哪里、从事什么工作,无论党龄长短、职位高低,都应该以党纪为边、以党规为界,做人不逾矩、办事不妄为、用权不为规,不越纪律底线,不踩规矩红线。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了“矩外人”,就会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,党和人民就会把你当成“局外人”。因此,党员干部要强化党性观念,对党章党规党纪心怀敬畏和戒惧,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,以党纪为边、以党规为界,明晰能为与不能为之事、清楚能用与不能用之权,按规矩办事、照规矩执行,不当“矩外人”。要注重小事小节,从一点一滴做起,不以小而不顾,不以细而不为,再小的纪律也要执行,再小的规矩也要遵守,在工作生活中,处理好公和私、义和利、是和非、正和邪、苦和乐的关系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“日用而不觉”的言行准则。

党员干部应当“圈内人”。“欲知平直,则必准绳;欲知方园,则必规矩”。凡是纪律有要求的,坚决执行、令行禁止;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,自己首先不做;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坚决做到。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应做到“心中有戒”,把自己关在纪律的“圈子里”,当个圈内人,再小的纪律也要执行,再小的规矩也要遵守,管好自己的生活圈、交往圈、娱乐圈,常修为政之德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养成“自觉的纪律”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

“自觉的纪律”是对党员、干部的基本要求,也是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。党员干部要懂规矩、守纪律,养成“自觉的纪律”,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而致远,进而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,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出贡献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学院南路街道办事处 田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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