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干部当做好家庭家教家风的践行者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了“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,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”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关系着党员干部个人的修身立德,关乎着党风政风、社风民风的向好向善。党员干部必须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,以良好家风涵养清正作风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筑牢坚实根基。

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,更是党员干部抵御诱惑、坚守初心的第一道防线。家风正,则为官清;家风劣,则为官浊。谷文昌:“这是公家配给我工作用的车,你们没有权利骑,不许沾公家的一点油……自行车是组织分配给我工作用的,家属子女谁也不能动。公家的车不能占用,已经对你们讲过多少次了。你们想学车,等爸爸有钱了,再给你们买一辆嘛。”他用实际行动为子女树立了公私分明的榜样,也为家庭构筑起抵御腐败侵蚀的坚固防线。家庭既能助腐生变,成为助推腐败的温床,也能拒腐防变,成为抵制腐败的坚固防线。

良好的家教,是党员干部子女成长的“指南针”,更是家庭保持清正廉洁的“传家宝”。《钱氏家训》有言:“利在一身勿谋也,利在天下者必谋之。”钱学森在美国留学,却始终没有忘记报效祖国的愿望。他拒绝了美国提供的优越工作环境和物质待遇,几经辗转,终于回到了祖国,投身于“两弹一星”的研究,为祖国的航天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。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,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要以身作则,以自身的清正廉洁为子女树立榜样,更要对家人常敲“警示钟”、常念“廉洁经”,让家庭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坚强后盾。

家风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,需要党员干部持之以恒、代代相传。党员干部要主动担起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主体责任,既要管好“小家”,也要融入“大家”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要积极参与家风建设活动。时刻牢记,管好家庭,是责任;培育家风,是使命;传承美德,是担当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学院南路街道办事处 刘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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